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要求(人社部發〔2014〕90號),自2015年1月1日起,流動人員(含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檔案“由其戶籍所在地或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管理。
一、檔案的接收與就業報到
1.就業報到證的作用:
①是教育或就業主管部門派遣畢業生的憑證;②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的憑證;③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材料;④是各級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等檔案管理機構接收畢業生檔案的證明;⑤是用人單位給畢業生落戶、接管檔案的重要憑證和依據;⑥證明持證者是國家統招計劃的全日制畢業生。
2.秦皇島市區生源、戶籍所在地的非師范類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與秦皇島市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非師范類普通高校畢業生,其檔案一般由畢業院校以郵政機要等方式轉遞到秦皇島,市人社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簽收后,首先要經過審核整理分類登記,待各院校畢業生的相關信息傳遞到市人社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后(一般在每年的七月),方能辦理就業報到手續。
△非師范類高校畢業生檔案接收與就業報到業務經辦部門:
秦皇島市人社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地址:海港區紅旗路339號金色未來商廈五樓
郵編:066000
電話:0335—3566125,12333(人社熱線)
△師范類畢業生檔案接收與就業報到業務經辦部門:
秦皇島市教育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
地址:海港區紅旗路233號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二樓
郵編:066000
電話:0335—3655116
二、檔案的保存與管理
檔案的保管實行屬地化管理。
1.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本人持畢業證、就業報到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籍證明等材料,到生源地人社局(或教育局)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就業報到后,將檔案再由人社局(或教育局)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轉移到生源地的公共人才服務機構,提交申請,審核合格后,辦理存檔手續。
2.與秦皇島市屬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如用人單位不具備接收檔案資格(需由用人單位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開設集體代理戶),可由畢業生本人或接收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人員持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書》等材料,到市人社局(或市教育局)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就業報到手續后,將檔案由市人社局(或市教育局)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轉移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交申請,保存于集體代理戶名下,完成存檔手續。
3.秦皇島市屬各縣區的生源、戶籍所在地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與市屬各縣區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各縣區辦理就業報到及存檔手續。
△業務經辦部門:秦皇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地址:海港區紅旗路339號金色未來商廈五樓
郵編:066000
電話:12333(人社熱線),0335—3566126
各縣區業務經辦部門及聯系電話:
工作時間:
(秦皇島市人社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秦皇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021年7月12日聯合發布)